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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迈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0 19:12:49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威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价值,相关决策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李威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符合《公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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