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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神马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4 19:37:27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股份”“公司”或
“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神马股份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 1,024.40 万
股,占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股本总额 104,418.0371 万股的 0.98%。本次授予为
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1994 年 1 月 6 日
所属证监会行业: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 63 号

注册资本:1,044,180,371.00 元
法定代表人:李本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治理结构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人。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9 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13,588,728,188.37 14,572,194,708.92 12,919,403,868.4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2,132,310,646.20 398,735,524.43 123,374,861.0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2,095,470,553.55 377,673,727.76 62,084,882.85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1,299,173,596.88 960,632,899.60 295,070,254.01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7,700,539,162.59 8,094,566,171.65 7,830,886,001.74


总资产 25,886,767,201.23 28,273,401,675.80 31,442,197,458.38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基本每股收益 2.28 0.38 0.1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2.28 0.38 0.1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基本 2.26 0.39 0.06
每股收益(元/
股)
每 股 净 资 产 7.39 7.19 7.29
(元)
加权平均净资 33.22 5.69 1.55
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加权 32.65 5.41 0.82
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以下简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24.40 万股,占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股本总额 104,418.0371 万股的 0.9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
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22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神马股份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公司分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占 2024 年 9 月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拟授出权益数 20 日公司股本总
量的比例 额比例
王贺甫 董事、党委副 10.00 0.98% 0.01%
书记
王兵 副总经理 10.00 0.98% 0.01%
郭选政 副总经理 10.00 0.98% 0.01%
赵铎 副总经理 10.00 0.98% 0.01%
王大勇 副总经理 10.00 0.98% 0.01%
李伟 财务总监 10.00 0.98% 0.01%
安鲁嘉 董事会秘书 10.00 0.98% 0.01%
李金磊 总法律顾问 10.00 0.98%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944.40 92.19% 0.90%
(共 214 人)
合计 1,024.40 100.00% 0.98%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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