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3 18:54:43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
授权,确定 2024 年 9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
授予 361.00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80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 AOSHIMA MITSUO 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事项予以回避
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