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第十一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3 18:22:19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4-48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9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止会议表决时间2024年9月23日,共收回11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11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45 名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134,53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参见同日披露的《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85.241元/股调整为79.841元/股。同时,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197,615元。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接受劳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淼先生、
熊波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酿酒公司)向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物业服务,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期限为 28 个月。酿酒公司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执行了供应商招标程序,通过市场公开招标和比选确定中标单位和交易价格。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劳务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淼先生、
熊波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置业有限公司采购定制物业全周期监管服务,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955.58 万元。公司通过市场化调研,确定交易控制价,并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执行了供应商招标程序,确定中选单位及交易价格。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