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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东吴证券关于明志科技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9-20 15:43:3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负责明志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明志科技签订《保荐协议》,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明志科技业务情
况,对明志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明志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明志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
5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明志科技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督促明志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保荐机构对明志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8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明志科技的内控制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9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保荐机构督促明志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保荐机构对明志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10 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告的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11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明志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 2024 年上半年,明志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
12 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13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14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024 年上半年,明志科技未发生相关情况。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
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
16 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 2024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不存在需要对上市
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
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
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 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致力于以体系化技术创新带动传统砂型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公司两大主 要产品高端制芯装备及高品质铸品均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其研发和生产是多学 科相互渗透、知识密集、技术复杂的高技术活动,对技术创新能力和持续研发投 入能力要求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 2,413.2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为 8.16%。未来,如果公司研发投入不足,公司制芯装备及铸品产品可能不能满 足客户需要,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二) 经营风险
1、外购部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直接材料为成本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铝合金铸件主要原材料为铝锭、 原砂、粘结剂等,铝锭价格波动会对铸件产品成本和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公司 射芯设备所需的部件主要包括减速机、控制模块、导轨等,原材料、外购部件等, 采购价格变动会对装备产品成本和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
未来,若上游原材料、外购部件等短期内出现大幅上涨,公司产品价格未能 及时调整,不能向下游客户转移或通过其他途径消化成本上涨的压力,可能导致 公司经营业绩波动。
2、产品出口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及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出口地为欧洲地区。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出口国家或 地区尚未发生针对我国铸造装备及铝合金铸件的贸易摩擦,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
户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形势、进口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与我国发生重大贸易摩擦、争端,将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经营业绩。
3、原材料采购风险
公司主要铸造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的风险。铝锭是公司铸件业务的主要原材料。铝锭系大宗原材料,货源较为充足,但考虑供货稳定性、产品质量、原材料一致性与可追溯性等因素,公司一般要求供应渠道相对固定。内蒙古超今为铝锭供应商,经多年合作,公司与其已保持了长期、良好的业务关系。未来,若双方合作关系发生变化,铸造材料存在无法及时供应的风险,短期内将对生产计划、铸件产品交付等方面形成不利影响。
铸造用砂是铸件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目前铸造用砂主要为产自美国的大湖砂;公司装备业务定制化程度较高,部分客户指定装备部件应为特定品牌或进口部件,虽然主要零部件已实现国产化,但部分零部件的质量和稳定性较国际进口品牌尚有一定差距,公司部分装备部件来源于进口。如国际政治形势或贸易争端等因素导致上述原材料或部件进口受阻,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铸件业务主要客户为世界知名的暖通集团、汽车部件生产企业等,制芯装备客户主要为大型铸造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未来,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减少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停止与公司合作,而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展其他客户,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铝合金热交换器被不锈钢热交换器替代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铝合金热交换器铸件业务占比高。根据结构及材质不同,冷凝式壁挂炉热交换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公司产品为代表的铝合金铸件热交换器,另一类是焊接结构的不锈钢热交换器。两类产品各具优缺点,均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主要取决于壁挂炉制造厂家的技术传统、产品设计理念、生产成本以及消费者的市场品牌认知、选择习惯等。目前两种热交换器在欧洲市
场占比分别约为 50%左右,市占率较为均衡。如果未来不锈钢热交换器技术大幅进步、不锈钢材料价格大幅下降或消费者选择习惯发生变化等,铝合金铸件热交换器产品市场将受到影响,从而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6、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风险
吴勤芳、邱壑分别持有公司 34.24%的股权,持股比例相同

明志科技(688355)相关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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