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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9-09 17:46:52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 9月 20日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8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
等回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名称或姓名,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8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3)。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9 月 20日 14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1 幢
A楼 909 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月 20日至 2024 年 9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二)宣读股东大会规则与表决办法
(三)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格提升,根据《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关于制定中长期的分红计划,公司拟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4年 6月 30 日,母公司
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4,348,844.73 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日(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84,020,211 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
1,209,885 股后的股本 82,810,326 股为基数,按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37,239.12元(含税)。
如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9月 20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涉及现金分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9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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