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30 17:03:44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16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洪兴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贵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
23,486,5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9.88 元,
共计募集人民币 701,776,6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60,875,920.00 元(不
含增值税),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0,900,7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华
兴验字[2021]21000780108 号”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 累计利息收入扣 减:以前年度已 本报告期使用金 期末余额
除手续费净额 使用金额 额
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 640,900,700.00 10,413,114.82 573,007,410.69 3,975,174.51 74,331,229.62
通股(A 股)
合计 640,900,700.00 10,413,114.82 573,007,410.69 3,975,174.51 74,331,229.62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576,982,585.20 元,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10,413,114.82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74,331,229.62 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46,331,229.62 元,尚未赎回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8,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21 年 6 月,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潮南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洪兴(瑞金)实业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5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6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洪兴服饰有限公司、汕头市芬腾服饰有限公
司、广东芬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芬腾居家(广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斐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南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9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4 年半年度,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02006029201594082 8,318.53
广州云山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 735476248029 29,176,002.46
潮阳支行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 632774589424 547,434.46
有限公司 潮阳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65020200001097 288.57
汕头潮南支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800273030502012 163,806.65
分行
广州洪兴服饰有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394880100101495350 4,176,031.74
公司 分行
广东斐物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更名前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为:芬腾居家(广 分行 810368788880010085 12,128,723.06
州)商业管理有限
公司
广东芬腾电子商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027429200102489 11,678.61
有限公司 汕头潮南支行
汕头市芬腾服饰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027429200102516 7,791.84
限公司 汕头潮南支行
广州巨石网络科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02181329100411782 111,153.7
有限公司 广州云山支行
合 计 46,331,229.62
注:上表合计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之间的差异系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
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理财产品余额为
28,000,000.00 元。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业务布局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公司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22,000 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5,657.02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5,340.33 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 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于 2021 年度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使用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 29.35 万元。
(六)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 900 万套家
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854.08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