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仙谷:寿仙谷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4-08-27 16:39:52
公司代码:603896 公司简称:寿仙谷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 22 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houxiangu PharmaceuticalCo.,Ltd.
(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商城路 10 号)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寿仙谷 60389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国芳 刘佳
电话 0579-87622285 0579-87622285
办公地址 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电子信箱 liuguofang@sxg1909.com sxg@sxgoo.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106,707,577.92 3,174,354,361.97 -2.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207,750,869.87 2,171,288,696.67 1.6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352,585,671.98 371,490,624.27 -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0,873,320.70 90,235,788.59 11.7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5,171,951.58 77,577,711.43 9.7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28,648,618.02 161,197,397.61 -20.19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53 4.58 减少0.0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1 0.46 10.8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1 0.46 10.87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2,90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 境内非
公司 国有法 28.10 56,711,239 0 质押 12,389,000
人
李振皓 境内自 7.45 15,041,650 0 无
然人
李振宇 境内自 2.53 5,114,161 0 无
然人
杨燕灵 境内自 1.98 3,993,906 0 无
然人
徐美芸 境内自 1.40 2,833,900 0 无
然人
方正顺 境内自 1.29 2,600,100 0 无
然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期混 其他 1.16 2,339,830 0 无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 其他 1.07 2,161,060 0 无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 其他 0.84 1,704,290 0 无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瑛 境内自 0.83 1,669,183 0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李明焱家族(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
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上述四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
司 38.08%的股权,其中李明焱、朱惠照为夫妻关系,李
振皓、李振宇为兄弟关系,李振皓、李振宇为李明焱、朱
惠照之子。李明焱、朱惠照分别持有控股股东寿仙谷投资
65.00%、35.00%的股权,寿仙谷投资、李振皓、李振宇为
一致行动人;2、王瑛系李明焱、朱惠照之外甥女;王瑛
与李振皓、李振宇系表兄妹关系;3、除上述情况外,公
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