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3 18:26:12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4-044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周五)在公司杭州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通讯出席人员为汪洪先生、高笑河先生、丁和根先生、王慧女士和钟林卡先生。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姚兴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06,163,390.90 元,同比增加 3.18%;实现
营业利润 4,315,680.81 元,同比减少 74.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58,632.98 元,同比减少 88.4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 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发挥中
介机构在公司财务监督中的作用,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