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16 19:20:38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4059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奥华集团”)及持股 5%以上股东福建平潭奥
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奥泰投资”)的通知,获悉奥华集团、奥
泰投资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9,210,000 26.26% 5.78% 2022.8.3 2024.8.14 渤海国际信托
奥华 是 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 渤海国际信托
6,900,000 19.68% 4.33% 2022.9.14 2024.8.14 股份有限公司
奥泰 是 6,000,000 74.77% 3.77% 2024.2.23 2024.8.14 渤海国际信托
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押
偿还
兴业银行 债务
奥华 是 16,110,00 45.94% 10.12% 否 否 2024.8.15 2029.8.4 股份有限 和补
集团 0 公司福州 充流
分行 动资
金
偿还
兴业银行 债务
奥泰 是 6,000,000 74.77% 3.77% 否 否 2024.8.15 2029.8.4 股份有限 和补
投资 公司福州 充流
分行 动资
金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前质押股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占未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份限售和 占已质 份限售和 质押
名称 (股) 比例 份数量 量(股) 比例 比例 押股份
(股)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股) 比例
李国 9,000,941 5.65% 5,280,000 5,280,000 58.66% 3.32% 5,280,000 100% 3,100,000 83.31
平 %
奥华 35,068,651 22.02% 26,110,000 26,110,000 74.45% 16.39% 0 0% 0 0.00
集团 %
叶理 13,536,700 8.50% 0 0 0% 0% 0 0% 10,152,525 75.00
青 %
奥泰 8,025,000 5.04% 6,000,000 6,000,000 74.77% 3.77% 0 0% 0 0.00
投资 %
李国 7,500,000 4.71% 3,000,000 3,000,000 40.00% 1.88% 1,215,000 40.50% 4,410,000 98.00
栋 %
合计 73,131,292 45.92% 40,390,000 40,390,000 55.23% 25.36% 6,495,000 16.08% 17,662,525 53.95
%
注:1、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9,267,000 股;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3、列表中“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质押股份数量,因本次奥华集团、奥泰投资合计解除了股份质押 2,211
万股,又合计质押了 2,211 万股,导致质押前后质押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国平先生、李国栋先生、叶理青女
士、奥泰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公司就相
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办理股份质押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为 1,3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17.7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16%,对应
融资余额约 0.94 亿元;预计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
份累计数量为 1,828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25.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48%,对应融资余额约 1.29 亿元。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的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