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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股份: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公告时间:2024-07-19 16:07:53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目 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2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3
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4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予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召开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劝其退场。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可提问和发言。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要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股东应针对议案内容发言,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劝其终止发言。股东大会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不可进行大会发言。
六、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由主持人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
七、股东大会审议大会议案之后,应当对议案作出决议。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代理人姓名,以便统计投票结果。
二、大会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在“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当以在所选项对应的栏中打“√”为准;未填(涉及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与律师及监事代表一同参与计票、监票,现场出席会议股东不足两人或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时,由律师及监事代表进行现场计票、监票。
五、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完毕之后,请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将表决票及时交给计票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 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上午 10:00。
现场会议地点: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网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
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王永革。
议程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三、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五、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六、休会
七、复会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宣读最终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王立武先生到龄离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崔新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时,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作出相应调整,王玉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崔新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新武,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发供电分公司总会计师,阳煤电力销售公司财务总监,化工集团计划财务处处长,太化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华润电力(宁武)公司监事,兆丰铝电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会计师、法律事务部部长,兆丰铝业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同德铝业监事会主席。现任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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