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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回复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6-25 20:02:09

目 录

一、关于经营情况......第 1—2 页
二、关于收入确认政策......第 2—5 页
三、关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第 5—13 页
四、关于存货......第 13—22 页
五、关于第一大供应商......第 22—25 页
六、关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第 25—30 页
七、关于职工薪酬......第 30—31 页
八、关于政府补助......第 31—35 页
九、关于营业外支出......第 35—36 页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4〕732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贵部《关于对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4]第 03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所提及的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达公司或公司)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关于经营情况
2021-2023 年,你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2.06 亿元、25.78 亿元、24.26 亿
元,近两年分别同比增长 16.90%、减少 5.9%;毛利率分别为 22.59%、17.40%、13.24%,连续两年下滑,其中主营业务 IC 增值分销的毛利率分别为 20.22%、14.30%、9.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81 亿元、1.11 亿元、-601.60 万元,近两年分别同比减少 38.79%、105.44%。2023 年你公司员工人数
减少 185 人,占比 14.87%。2024 年第一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1 亿元,
同比减少 10.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43.26 万元,同比减少432.38%。
......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实施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及结论。(年报问询函问题 1)
(一) 针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实施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
我们主要实施的核查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如下:
1. 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与销售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
2. 获取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检查合同相关条款;

3. 对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判断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 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复核相关客户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 对收入实施销售测试程序,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核对发票、销售合同、签收单及对账单等文件,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 对主要客户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年度销售金额实施函证程序;
7. 对主要客户实施访谈程序;
8. 选取样本进行截止测试,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记录,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9.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的销售退回,分析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10. 评估和测试与成本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11. 获取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检查合同条款;
12. 对主要供应商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及年度采购金额实施函证程序;
13. 对主要供应商实施访谈程序;
14. 实施采购测试,检查采购入库、支付货款的原始单据;
15. 实施计价测试,复核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二)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关于收入确认政策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6亿元,其中 IC增值分销营业收入18.58亿元,占比 76.60%;物联网模块及系统解决方案营业收入 5.39 亿元,占比 22.23%;
技术服务及其他营业收入 2,697.00 万元,占比 1.11%;其他收入 137.38 万元,
占比 0.06%。你公司年报披露收入确认原则为:电子元器件销售业务,在将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技术服务业务,在将相关方案交付给客户,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4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因销售合同附有无条件无理由退货条款,对 2023 年度部分暂不符合收入确认条
件的收入予以冲回,调减营业收入 988.04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退货政策和历史退货率,列示本期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并结合合同退货条款,说明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恰当,公司在进行收入确认时是否合理预计退货率,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对于电子元器件销售业务,结合采购及销售的具体条款说明你公司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商品价格,说明你公司交易时属于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收入采用总额法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年报问询函第 2 条)
(一) 说明退货政策和历史退货率,列示本期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并结合合同退货条款,说明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恰当,公司在进行收入确认时是否合理预计退货率,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的退货政策:若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客户可要求退货、换货或返修,除此之外,公司对少数客户的产品在测试期间给予无条件退货的约定。
公司历史退货率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主营业务收 退换货收入 退换货比例 主营业务收 退换货收入 退换货比例
入 入
256,859.72 1,227.78 0.48% 220,259.07 635.60 0.29%
(续上表)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收 退换货收入 退换货比例 主营业务收 退换货收入 退换货比例
入 入
137,573.10 404.40 0.29% 124,237.22 319.90 0.26%
本期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及退换货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退换货收入(万元) 退换货比例
242,485.72 828.11 0.34%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退换货比例极低,仅占各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0.26%、0.29%、 0.29%、0.48%和 0.34%,公司退换货主要系销售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产
点的判断,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恰当。
公司在进行收入确认时未预计退货率并计提预计负债,而是于实际退回时计入当期损益,考虑公司的历史退货率,销售退回计提预计负债对报表影响金额极小,结合会计质量信息要求有关重要性的说明“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公司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 对于电子元器件销售业务,结合采购及销售的具体条款说明你公司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商品价格,说明你公司交易时属于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收入采用总额法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公司开展的电子元器件销售业务属于产品的购销业务,自供应商处购入电子元器件后,再转让给客户,在转让之前已取得产品的控制权。从客户的角度看,公司是其供应商并承担提供商品的主要责任。另外,公司对产品的定价系结合市场情况、公司成本、客户采购情况等进行综合协商定价,公司完全承担了产品交付前(包括按客户需求采购并进行烧录加工的产品)的保管和灭失、价格波动等风险。综上所述,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交易时属于主要责任人,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 实施的核查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主要客户销售合同、销售订单,检查合同相关条款;
2. 获取并复核公司报告期内的退换货明细,了解退换货原因及会计处理;
3. 获取电子元器件销售业务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检查合同条款,判断公
司交易时属于主要责任人的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退货具有偶发性,且比例极低,因此退货不影响收入时点的判断,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恰当。
2. 公司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电子元器件销售业务,公司对产品的定价系结合市场情况、公司成本、客户采购情况等进行综合协商定价;公司完全承担了相关存货的保管和灭失、价格波动等风险;公司承担了最终产品销售对应账款的信用风险。公司交易时属于主要责任人,收入采用总额法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关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合计 9.07 亿元,较期初增长 13.59%,其中应收票据 39.46 万元,较期初减少 25.95%;应收款项融资 1.51 亿元,较期初增长 83.67%,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
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 3.39 亿元;1 年以内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为 8.81 亿
元,占营业收入的 36.33%,去年年末该比例为 30.18%。报告期末你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606.19 万元,其中单项计提1,265.91万元,计提比例为100%;低风险组合账面余额 9,482.14 万元,计提比例为 0。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
余额前 5 名中,JENNEX TECHNOLOGY LTD(智龙)期末余额 9,482.14 万元,期
初余额 9,230.46 万元,期初期末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销售信用政策的变动情况、主要客户结算周期及回款情况等,说明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形下,应收款项余额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划分标准、期后承兑情况、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已终止确认的票据因到期无法承兑而被追索的情形,并结合公司与客户结算方式的变化,说明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无真实背景的票据往来;
(3)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形成背景、账龄、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说明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审慎;
(4)说明与 JENNEX TECHNOLOGY LTD(智龙)的交易背景,应收账款的账
龄、期后回款情况、划分为低风险组合且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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