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事件提醒 行业新闻 公司概况 大事提醒 操盘必读 财务透视 主营构成 八面来风 管 理 层 单季指标 盈利预测 股东研究 股本分红 资本运作 关联个股 公司公告

双星新材: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4-05-28 18:54:22

双星新材法律意见书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经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委派王春杰律师、杨爱东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对参加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的身份和资格进行了核查,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等媒体公告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载明了现场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同时,通知中还载明了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5:00 在江苏省宿迁市双星
大道 88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7 名,代表股份 469,260,019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40.71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62,397,4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12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5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862,6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95%。股东的代理人均持有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
于法定时间内公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包括:
1、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原有议案进行修改或股东提出新的议案的情况,不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现场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已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已由全体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代表及会议主持人签字。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1、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67,481,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1,688,56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0%;89,9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624%;反对 1,688,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96%;弃权 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1%。
2、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67,481,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1,668,86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109,6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24%;反对 1,668,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59%;弃权 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
3、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467,481,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 ;1,642,6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135,8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24%;反对 1,642,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44% ;弃权13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2%。
4、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67,583,1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 ;1,641,5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35,3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42,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45%;反对1,64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1%;弃权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
5、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67,481,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 ;1,668,8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109,6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24%;反对 1,668,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59% ;弃权10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
6、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467,562,3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 ;1,668,8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28,8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2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95%;反对1,66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59%;弃权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
7、审议《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67,481,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 ;1,668,8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109,6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24%;反对 1,668,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59% ;弃权10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
8、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67,481,559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 ;1,668,8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109,6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双星新材(002585)相关个股

查股网: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