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 融资买入额(万元) | 融券余量(万股) | 融劵余额(万元) | 融券卖出量(万股) |
---|---|---|---|---|---|
2024-06-14 | 56858.94 | 2270.12 | 245.70 | 678.13 | 0.42 |
2024-06-13 | 57763.84 | 2933.69 | 255.12 | 699.03 | 8.56 |
2024-06-12 | 56790.07 | 2082.21 | 270.35 | 756.98 | 24.47 |
2024-06-11 | 56629.78 | 2639.44 | 278.76 | 777.74 | 31.75 |
2024-06-07 | 56166.30 | 2587.74 | 260.43 | 737.02 | 77.31 |
2024-06-06 | 58047.13 | 2673.72 | 225.75 | 643.39 | 29.78 |
2024-06-05 | 57772.70 | 1735.78 | 231.96 | 668.04 | 10.93 |
2024-06-04 | 57116.68 | 2375.67 | 231.03 | 674.61 | 34.00 |
2024-06-03 | 58049.52 | 4116.86 | 199.80 | 575.42 | 4.99 |
2024-05-31 | 57242.39 | 2145.83 | 195.66 | 573.28 | 0.61 |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 收盘价 | 涨跌幅 | 限售股 (万股) |
非限售股 (万股) |
可出借股份 (万股) |
出借余量 (万股) |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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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 序号 | 机构类型 | 持股家数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流通股(%) |
---|---|---|---|---|---|
2024-03-31 | 1 | 其他 | 2 | 352727.46 | 48.052 |
2 | 基金 | 13 | 22148.79 | 3.017 | |
3 | 保险 | 1 | 1660.46 | 0.226 | |
2023-12-31 | 1 | 其他 | 3 | 352718.58 | 48.050 |
2 | 基金 | 137 | 14012.79 | 1.909 | |
3 | 保险 | 1 | 1660.46 | 0.226 | |
2023-09-30 | 1 | 其他 | 3 | 354359.67 | 48.274 |
2 | 基金 | 8 | 5992.64 | 0.816 | |
3 | 保险 | 1 | 1660.46 | 0.226 | |
4 | 上市公司 | 1 | 1322.35 | 0.180 | |
2023-06-30 | 1 | 其他 | 3 | 354583.51 | 48.304 |
2 | 基金 | 121 | 12200.79 | 1.662 | |
3 | 上市公司 | 1 | 1478.47 | 0.201 | |
4 | 保险 | 1 | 1460.46 | 0.199 | |
2023-03-31 | 1 | 其他 | 2 | 355040.66 | 48.367 |
2 | 基金 | 13 | 9633.17 | 1.312 | |
3 | 社保 | 1 | 1847.91 | 0.252 | |
4 | 保险 | 1 | 1260.46 | 0.172 |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仓金额(万元) | 占流通股(%) |
---|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 价格(元) | 当日收盘 | 溢价率 | 成交量(万股) | 成交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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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 2.63 | 2.74 | -4.01 | 31.63 | 83.19 |
买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府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 |||||
2024-05-30 | 2.70 | 2.96 | -8.78 | 37.23 | 100.52 |
买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府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 |||||
2024-03-20 | 2.92 | 2.79 | 4.66 | 31.90 | 93.15 |
买方: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区凯旋路证券营业部 | |||||
2022-04-29 | 2.67 | 2.92 | -8.56 | 339.13 | 905.48 |
买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南路证券营业部 | |||||
2022-01-14 | 3.15 | 3.39 | -7.08 | 200.00 | 630.00 |
买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兴东虹东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 |||||
2020-06-12 | 2.75 | 3.03 | -9.24 | 40.00 | 110.00 |
买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吉体育场证券营业部 卖方: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 2019-06-06 | 处罚类型 | 处罚决定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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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瓮安县科林环保有限公司受到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的行政处罚瓮环罚字[2019]13号 | ||||
发文单位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 | 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处罚对象 | 瓮安县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 | 2019-05-28 | 处罚类型 | 处罚决定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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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到原阳县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原环罚决字[2019]24号 | ||||
发文单位 | 原阳县环境保护局 | 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处罚对象 | 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日期 | 2019-05-06 | 处罚类型 | 处罚决定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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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处罚决定书:扬邗税一简罚(2019)216932号 | ||||
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处罚对象 | 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 | 2019-03-25 | 处罚类型 | 处罚决定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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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受到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萧环处罚[2019]1号 | ||||
发文单位 |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 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处罚对象 | 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 | 2019-03-18 | 处罚类型 | 处罚决定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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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首创环境被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处罚 | ||||
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处罚对象 | 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
瓮安县科林环保有限公司受到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的行政处罚瓮环罚字[2019]13号
x来源:上海交易所2019-06-06
瓮安县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39 幢 16 层)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 二〇一九年十月 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9141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申请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请人”、“公司”、“发行人”或“首创股份”)已会同申请人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 师”)等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根据公 司的最新情况,相关各方对书面反馈意见回复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说明如 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与配股说明书的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本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 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反馈意见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问题回复的相关内容 宋体 对配股说明书的修订及补充披露 楷体 2 目 录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 4 问题一: ....................................................................................................................... 4 问题二: ..................................................................................................................... 28 问题三: ..................................................................................................................... 39 问题四: ..................................................................................................................... 44 问题五: ..................................................................................................................... 53 问题六: ..................................................................................................................... 66 问题七: ..................................................................................................................... 93 问题八: ..................................................................................................................... 97 第二部分 一般问题 ................................................................................................. 113 问题九: ................................................................................................................... 113 问题十: ................................................................................................................... 117 3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问题一: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多次行政处罚。请申请人 补充说明: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内控是否健全有效,行政处罚是否构成本次发行法律障碍。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及整改落实 情况 (一)涉及金额一万元以上行政处罚 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前的三十六个月内,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受到的一万元以上行政处罚均已取得相关处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上述行政处 罚、整改落实情况及取得的证明文件如下: 4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环保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第九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 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 2017 年 4 月 20 日,华容县环境 处罚机关:岳阳市环境 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 标。” 保护局出具《证明》,证明华容 1、公司罚款金额为应缴排污 保护局 停止对外排水,并加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 首创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 费的 3 倍,适用的是前述法 处罚时间:2016/11/8 强工艺调试和水质化 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 华容首创垃 司被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岳 条中的较低标准,相关处罚 处罚决定书:岳环支罚 验,严格控制各项污 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 圾综合处理 环支罚决字〔2016〕32 号《行政 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 1 决字〔2016〕32 号 否 染物指标,确保出水 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 有限责任公 处罚决定书》,随后华容首创垃 严重的情形; 处罚事由:外排废水需 达标排放,且积极缴 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司 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时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氧含量超标 纳罚款,整改措施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 定华容首创上述行政处罚不 处罚内容:罚款 5.25 位,未造成严重环境 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 未造成严重影响。兹证明,上述 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万元 污染后果。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 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 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机关:盐城市环境 2017 年 8 月 28 日,射阳县环保 政府未按协议约定提 1、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罚款 保护局 局出具《证明》,认定射阳县污 供排泥场地导致污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金额是应缴纳排污费的 3 倍 处罚时间:2016/11/30 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环境违 淤积。受到行政处罚 第九条(内容同上) 罚款,适用前述法条中的较 2 射阳污水 否 处罚决定书:盐环罚字 法行为,被盐城市环保局行政处 后,射阳污水再次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低标准,相关处罚依据未认 〔2016〕79 号 罚 41.66 万元【盐环罚字(2016) 急报告主管部门,县 款(内容同上) 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处罚事由:废水污染物 79 号】,该公司积极进行整改, 垃圾填埋场采取临时 形; 5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 并整改到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措施,立即接纳污水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染物排放标准 规行为。2019 年 1 月 12 日,盐 处理厂污泥,解决污 定射阳污水积极整改,并整 处罚内容:罚款 41.66 城市环境保护局向射阳污水下 泥无去处的难题。此 改到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万元 达《信用修复决定书》,因射阳 后,污水处理厂加班 规行为;履行处罚决定,整 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已经 加点脱泥,在较短时 改了环境违法行为,同意其 履行处罚决定,整改了环境违法 间内促使总磷达标。 信用修复。 行为,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其 信用修复。 1、公司【2016】16 号行政处 处罚机关:富顺县环境 公司发现问题后积极 罚的罚款金额为应缴排污费 保护局 2019 年 5 月 10 日,富顺县环境 整改,后期相继对除 的 2.25 倍,【2016】17 号行 处罚时间:2016/11/30 保护局出具《证明》,富顺首创 磷加药系统、滤池、 政处罚的罚款金额为应缴排 处罚决定书:川环法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水务有限公司在 2015 年发生环 消毒系统进行技改, 污费的 2.68 倍,适用的是前 富顺首创水 顺罚字【2016】16、17 第九条(内容同上) 3 境违法行为,2016 年 11 月被该 否 2016 年 11 月至今未 述法条中的较低标准,相关 务有限公司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局立案查处,2016 年 11 月作出 发生环保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 处罚事由:排放废水总 款(内容同上) 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 整改措施到位,未造 情节严重的情形; 磷指标超过标准 政处罚。 成严重环境污染后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处罚内容:罚款 5.25 果。 定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 万元、7.02 万元 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惠州市环境 2017 年 11 月 13 日,惠州市环境 被处罚后,惠州广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 1、公司前述两项行政处罚中 保护局 保护局惠城区分局出具《证明》, 立即启动技改工程进 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 罚款金额 10 万元和 65.2 万元 4 惠州广惠 否 处罚时间:2016/12/14 认定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分 行环保整改。因老厂 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 均非前述法条中“十万元以 处罚决定书:惠市环 别被该局做出的“惠市环(惠城) 无法满足新环保标 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 上一百万元以下”的最高标 6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惠城)罚〔2016〕336 罚(2016)336 号”、“惠市环 准,2017 年 3 月老厂 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 准,且公司不存在被责令停 号、337 号 (惠城)罚(2016)337 号”行 已停产并申请拆除。 求。” 业、关闭等上述处罚依据所 处罚事由:焚烧炉废气 政处罚决定,随后惠州广惠能源 2017 年 11 月惠州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 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处理后排放口废气超 有限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 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标排放 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影 经广东省发改委核准 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 定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立即改正违 响。兹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 迁建,目前已投入运 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 法行为,并罚款 10 万 成重大行政处罚。 行。老厂停产后,惠 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影响,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 元、65.2 万元 州广惠未再受到相关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 重大行政处罚。 部门的行政处罚,整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 改措施到位。 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三)通过逃避 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张家界仁和环保科技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有限公司缴纳罚款后 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 2017 年 9 月 6 日,张家界市环境 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种 处罚机关:张家界市环 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保护局出具《证明》,认定张家 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 境保护局 门进行环保验收,取 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 界市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 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 处罚时间:2017/5/17 得了张家界市环境保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张家界市仁 该局作出张环罚〔2017〕3 号《行 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公司 处罚决定书:张环罚 护局《关于对张家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 5 和环保科技 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张家界市 否 仅被处以 5 万元罚款,未被 〔2017〕3 号 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 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 3 个月,建设 有限公司 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时对 处以责令停业等情节严重的 处罚事由:生活垃圾填 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批该建设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 处罚; 埋场未进行环保验收 验收的意见》(张环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 造成严重影响。兹证明,上述行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处罚内容:罚款 5 万元 验【2017】12 号), 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 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定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 整改措施到位,未造 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 行政处罚。 成严重环境污染后 产,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7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果。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 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 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磬安县环境 公司发现问题后积极 1、公司受到的上述处罚罚款 保护局 2017 年 8 月 28 日,磬安县环境 整改,将一期二期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金额较小,非顶格处罚,相 处罚时间:2017/6/5 保护局出具《证明》,认定磐安 滤排水管合并更改为 款(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 1 项华容首创垃圾综合处 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 处罚决定书:磐环罚字 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被该 300 口径的排水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之相关内容)。 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6 磐安公司 [2017]14 号 局作出磐环罚字[2017]14 号处 否 现已正常运行无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2、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 处罚事由:砂滤池回流 罚决定,此后该公司积极进行整 溢,整改措施到位, 第九条(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 1 项华容首创垃圾综 该公司积极进行整改,现已 井污水排放超标 改,现已整改到位,运行正常, 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之相关内容)。 整改到位,运行正常,不存 处罚内容:罚款 2.2 万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后果。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元 处罚机关:天津市静海 2019 年 5 月 17 日,天津市静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 1、公司上述罚款金额适用的 区环境保护局 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认 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 二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 是前述法条中“二万元以上 处罚时间:2018/3/30 定天保爱华(天津)热力有限公 整改,已于
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到原阳县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原环罚决字[2019]24号
x来源:上海交易所2019-05-28
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39 幢 16 层)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 二〇一九年十月 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9141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申请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请人”、“公司”、“发行人”或“首创股份”)已会同申请人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 师”)等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根据公 司的最新情况,相关各方对书面反馈意见回复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说明如 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与配股说明书的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本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 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反馈意见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问题回复的相关内容 宋体 对配股说明书的修订及补充披露 楷体 2 目 录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 4 问题一: ....................................................................................................................... 4 问题二: ..................................................................................................................... 28 问题三: ..................................................................................................................... 39 问题四: ..................................................................................................................... 44 问题五: ..................................................................................................................... 53 问题六: ..................................................................................................................... 66 问题七: ..................................................................................................................... 93 问题八: ..................................................................................................................... 97 第二部分 一般问题 ................................................................................................. 113 问题九: ................................................................................................................... 113 问题十: ................................................................................................................... 117 3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问题一: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多次行政处罚。请申请人 补充说明: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内控是否健全有效,行政处罚是否构成本次发行法律障碍。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及整改落实 情况 (一)涉及金额一万元以上行政处罚 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前的三十六个月内,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受到的一万元以上行政处罚均已取得相关处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上述行政处 罚、整改落实情况及取得的证明文件如下: 4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环保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第九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 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 2017 年 4 月 20 日,华容县环境 处罚机关:岳阳市环境 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 标。” 保护局出具《证明》,证明华容 1、公司罚款金额为应缴排污 保护局 停止对外排水,并加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 首创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 费的 3 倍,适用的是前述法 处罚时间:2016/11/8 强工艺调试和水质化 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 华容首创垃 司被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岳 条中的较低标准,相关处罚 处罚决定书:岳环支罚 验,严格控制各项污 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 圾综合处理 环支罚决字〔2016〕32 号《行政 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 1 决字〔2016〕32 号 否 染物指标,确保出水 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 有限责任公 处罚决定书》,随后华容首创垃 严重的情形; 处罚事由:外排废水需 达标排放,且积极缴 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司 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时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氧含量超标 纳罚款,整改措施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 定华容首创上述行政处罚不 处罚内容:罚款 5.25 位,未造成严重环境 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 未造成严重影响。兹证明,上述 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万元 污染后果。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 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 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机关:盐城市环境 2017 年 8 月 28 日,射阳县环保 政府未按协议约定提 1、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罚款 保护局 局出具《证明》,认定射阳县污 供排泥场地导致污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金额是应缴纳排污费的 3 倍 处罚时间:2016/11/30 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环境违 淤积。受到行政处罚 第九条(内容同上) 罚款,适用前述法条中的较 2 射阳污水 否 处罚决定书:盐环罚字 法行为,被盐城市环保局行政处 后,射阳污水再次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低标准,相关处罚依据未认 〔2016〕79 号 罚 41.66 万元【盐环罚字(2016) 急报告主管部门,县 款(内容同上) 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处罚事由:废水污染物 79 号】,该公司积极进行整改, 垃圾填埋场采取临时 形; 5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 并整改到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措施,立即接纳污水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染物排放标准 规行为。2019 年 1 月 12 日,盐 处理厂污泥,解决污 定射阳污水积极整改,并整 处罚内容:罚款 41.66 城市环境保护局向射阳污水下 泥无去处的难题。此 改到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万元 达《信用修复决定书》,因射阳 后,污水处理厂加班 规行为;履行处罚决定,整 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已经 加点脱泥,在较短时 改了环境违法行为,同意其 履行处罚决定,整改了环境违法 间内促使总磷达标。 信用修复。 行为,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其 信用修复。 1、公司【2016】16 号行政处 处罚机关:富顺县环境 公司发现问题后积极 罚的罚款金额为应缴排污费 保护局 2019 年 5 月 10 日,富顺县环境 整改,后期相继对除 的 2.25 倍,【2016】17 号行 处罚时间:2016/11/30 保护局出具《证明》,富顺首创 磷加药系统、滤池、 政处罚的罚款金额为应缴排 处罚决定书:川环法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水务有限公司在 2015 年发生环 消毒系统进行技改, 污费的 2.68 倍,适用的是前 富顺首创水 顺罚字【2016】16、17 第九条(内容同上) 3 境违法行为,2016 年 11 月被该 否 2016 年 11 月至今未 述法条中的较低标准,相关 务有限公司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局立案查处,2016 年 11 月作出 发生环保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 处罚事由:排放废水总 款(内容同上) 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 整改措施到位,未造 情节严重的情形; 磷指标超过标准 政处罚。 成严重环境污染后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处罚内容:罚款 5.25 果。 定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 万元、7.02 万元 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惠州市环境 2017 年 11 月 13 日,惠州市环境 被处罚后,惠州广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 1、公司前述两项行政处罚中 保护局 保护局惠城区分局出具《证明》, 立即启动技改工程进 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 罚款金额 10 万元和 65.2 万元 4 惠州广惠 否 处罚时间:2016/12/14 认定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分 行环保整改。因老厂 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 均非前述法条中“十万元以 处罚决定书:惠市环 别被该局做出的“惠市环(惠城) 无法满足新环保标 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 上一百万元以下”的最高标 6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惠城)罚〔2016〕336 罚(2016)336 号”、“惠市环 准,2017 年 3 月老厂 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 准,且公司不存在被责令停 号、337 号 (惠城)罚(2016)337 号”行 已停产并申请拆除。 求。” 业、关闭等上述处罚依据所 处罚事由:焚烧炉废气 政处罚决定,随后惠州广惠能源 2017 年 11 月惠州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 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处理后排放口废气超 有限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 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标排放 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影 经广东省发改委核准 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 定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立即改正违 响。兹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 迁建,目前已投入运 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 法行为,并罚款 10 万 成重大行政处罚。 行。老厂停产后,惠 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影响,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 元、65.2 万元 州广惠未再受到相关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 重大行政处罚。 部门的行政处罚,整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 改措施到位。 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三)通过逃避 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张家界仁和环保科技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有限公司缴纳罚款后 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 2017 年 9 月 6 日,张家界市环境 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种 处罚机关:张家界市环 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保护局出具《证明》,认定张家 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 境保护局 门进行环保验收,取 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 界市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 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 处罚时间:2017/5/17 得了张家界市环境保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张家界市仁 该局作出张环罚〔2017〕3 号《行 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公司 处罚决定书:张环罚 护局《关于对张家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 5 和环保科技 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张家界市 否 仅被处以 5 万元罚款,未被 〔2017〕3 号 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 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 3 个月,建设 有限公司 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时对 处以责令停业等情节严重的 处罚事由:生活垃圾填 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批该建设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 处罚; 埋场未进行环保验收 验收的意见》(张环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 造成严重影响。兹证明,上述行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处罚内容:罚款 5 万元 验【2017】12 号), 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 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定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 整改措施到位,未造 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 行政处罚。 成严重环境污染后 产,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7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果。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 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 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磬安县环境 公司发现问题后积极 1、公司受到的上述处罚罚款 保护局 2017 年 8 月 28 日,磬安县环境 整改,将一期二期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金额较小,非顶格处罚,相 处罚时间:2017/6/5 保护局出具《证明》,认定磐安 滤排水管合并更改为 款(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 1 项华容首创垃圾综合处 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 处罚决定书:磐环罚字 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被该 300 口径的排水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之相关内容)。 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6 磐安公司 [2017]14 号 局作出磐环罚字[2017]14 号处 否 现已正常运行无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2、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 处罚事由:砂滤池回流 罚决定,此后该公司积极进行整 溢,整改措施到位, 第九条(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 1 项华容首创垃圾综 该公司积极进行整改,现已 井污水排放超标 改,现已整改到位,运行正常, 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之相关内容)。 整改到位,运行正常,不存 处罚内容:罚款 2.2 万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后果。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元 处罚机关:天津市静海 2019 年 5 月 17 日,天津市静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 1、公司上述罚款金额适用的 区环境保护局 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认 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 二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 是前述法条中“二万元以上 处罚时间:2018/3/30 定天保爱华(天津)热力有限公 整改,已于
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处罚决定书:扬邗税一简罚(2019)216932号
x来源:上海交易所2019-05-06
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39 幢 16 层)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 二〇一九年十月 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9141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申请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请人”、“公司”、“发行人”或“首创股份”)已会同申请人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 师”)等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根据公 司的最新情况,相关各方对书面反馈意见回复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说明如 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与配股说明书的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本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 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反馈意见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问题回复的相关内容 宋体 对配股说明书的修订及补充披露 楷体 2 目 录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 4 问题一: ....................................................................................................................... 4 问题二: ..................................................................................................................... 28 问题三: ..................................................................................................................... 39 问题四: ..................................................................................................................... 44 问题五: ..................................................................................................................... 53 问题六: ..................................................................................................................... 66 问题七: ..................................................................................................................... 93 问题八: ..................................................................................................................... 97 第二部分 一般问题 ................................................................................................. 113 问题九: ................................................................................................................... 113 问题十: ................................................................................................................... 117 3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问题一: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多次行政处罚。请申请人 补充说明: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内控是否健全有效,行政处罚是否构成本次发行法律障碍。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及整改落实 情况 (一)涉及金额一万元以上行政处罚 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前的三十六个月内,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受到的一万元以上行政处罚均已取得相关处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上述行政处 罚、整改落实情况及取得的证明文件如下: 4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环保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第九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 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 2017 年 4 月 20 日,华容县环境 处罚机关:岳阳市环境 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 标。” 保护局出具《证明》,证明华容 1、公司罚款金额为应缴排污 保护局 停止对外排水,并加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 首创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 费的 3 倍,适用的是前述法 处罚时间:2016/11/8 强工艺调试和水质化 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 华容首创垃 司被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岳 条中的较低标准,相关处罚 处罚决定书:岳环支罚 验,严格控制各项污 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 圾综合处理 环支罚决字〔2016〕32 号《行政 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 1 决字〔2016〕32 号 否 染物指标,确保出水 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 有限责任公 处罚决定书》,随后华容首创垃 严重的情形; 处罚事由:外排废水需 达标排放,且积极缴 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司 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时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氧含量超标 纳罚款,整改措施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 定华容首创上述行政处罚不 处罚内容:罚款 5.25 位,未造成严重环境 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 未造成严重影响。兹证明,上述 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万元 污染后果。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 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 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机关:盐城市环境 2017 年 8 月 28 日,射阳县环保 政府未按协议约定提 1、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罚款 保护局 局出具《证明》,认定射阳县污 供排泥场地导致污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金额是应缴纳排污费的 3 倍 处罚时间:2016/11/30 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环境违 淤积。受到行政处罚 第九条(内容同上) 罚款,适用前述法条中的较 2 射阳污水 否 处罚决定书:盐环罚字 法行为,被盐城市环保局行政处 后,射阳污水再次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低标准,相关处罚依据未认 〔2016〕79 号 罚 41.66 万元【盐环罚字(2016) 急报告主管部门,县 款(内容同上) 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处罚事由:废水污染物 79 号】,该公司积极进行整改, 垃圾填埋场采取临时 形; 5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 并整改到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措施,立即接纳污水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染物排放标准 规行为。2019 年 1 月 12 日,盐 处理厂污泥,解决污 定射阳污水积极整改,并整 处罚内容:罚款 41.66 城市环境保护局向射阳污水下 泥无去处的难题。此 改到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万元 达《信用修复决定书》,因射阳 后,污水处理厂加班 规行为;履行处罚决定,整 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已经 加点脱泥,在较短时 改了环境违法行为,同意其 履行处罚决定,整改了环境违法 间内促使总磷达标。 信用修复。 行为,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其 信用修复。 1、公司【2016】16 号行政处 处罚机关:富顺县环境 公司发现问题后积极 罚的罚款金额为应缴排污费 保护局 2019 年 5 月 10 日,富顺县环境 整改,后期相继对除 的 2.25 倍,【2016】17 号行 处罚时间:2016/11/30 保护局出具《证明》,富顺首创 磷加药系统、滤池、 政处罚的罚款金额为应缴排 处罚决定书:川环法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水务有限公司在 2015 年发生环 消毒系统进行技改, 污费的 2.68 倍,适用的是前 富顺首创水 顺罚字【2016】16、17 第九条(内容同上) 3 境违法行为,2016 年 11 月被该 否 2016 年 11 月至今未 述法条中的较低标准,相关 务有限公司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局立案查处,2016 年 11 月作出 发生环保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 处罚事由:排放废水总 款(内容同上) 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 整改措施到位,未造 情节严重的情形; 磷指标超过标准 政处罚。 成严重环境污染后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处罚内容:罚款 5.25 果。 定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 万元、7.02 万元 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惠州市环境 2017 年 11 月 13 日,惠州市环境 被处罚后,惠州广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 1、公司前述两项行政处罚中 保护局 保护局惠城区分局出具《证明》, 立即启动技改工程进 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 罚款金额 10 万元和 65.2 万元 4 惠州广惠 否 处罚时间:2016/12/14 认定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分 行环保整改。因老厂 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 均非前述法条中“十万元以 处罚决定书:惠市环 别被该局做出的“惠市环(惠城) 无法满足新环保标 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 上一百万元以下”的最高标 6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惠城)罚〔2016〕336 罚(2016)336 号”、“惠市环 准,2017 年 3 月老厂 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 准,且公司不存在被责令停 号、337 号 (惠城)罚(2016)337 号”行 已停产并申请拆除。 求。” 业、关闭等上述处罚依据所 处罚事由:焚烧炉废气 政处罚决定,随后惠州广惠能源 2017 年 11 月惠州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 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处理后排放口废气超 有限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 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标排放 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影 经广东省发改委核准 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 定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立即改正违 响。兹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 迁建,目前已投入运 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 法行为,并罚款 10 万 成重大行政处罚。 行。老厂停产后,惠 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影响,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 元、65.2 万元 州广惠未再受到相关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 重大行政处罚。 部门的行政处罚,整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 改措施到位。 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三)通过逃避 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张家界仁和环保科技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有限公司缴纳罚款后 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 2017 年 9 月 6 日,张家界市环境 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种 处罚机关:张家界市环 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保护局出具《证明》,认定张家 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 境保护局 门进行环保验收,取 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 界市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 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 处罚时间:2017/5/17 得了张家界市环境保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张家界市仁 该局作出张环罚〔2017〕3 号《行 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公司 处罚决定书:张环罚 护局《关于对张家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 5 和环保科技 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张家界市 否 仅被处以 5 万元罚款,未被 〔2017〕3 号 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 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 3 个月,建设 有限公司 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时对 处以责令停业等情节严重的 处罚事由:生活垃圾填 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批该建设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 处罚; 埋场未进行环保验收 验收的意见》(张环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 造成严重影响。兹证明,上述行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处罚内容:罚款 5 万元 验【2017】12 号), 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 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定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 整改措施到位,未造 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 行政处罚。 成严重环境污染后 产,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7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果。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 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 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磬安县环境 公司发现问题后积极 1、公司受到的上述处罚罚款 保护局 2017 年 8 月 28 日,磬安县环境 整改,将一期二期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金额较小,非顶格处罚,相 处罚时间:2017/6/5 保护局出具《证明》,认定磐安 滤排水管合并更改为 款(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 1 项华容首创垃圾综合处 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 处罚决定书:磐环罚字 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被该 300 口径的排水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之相关内容)。 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6 磐安公司 [2017]14 号 局作出磐环罚字[2017]14 号处 否 现已正常运行无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2、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 处罚事由:砂滤池回流 罚决定,此后该公司积极进行整 溢,整改措施到位, 第九条(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 1 项华容首创垃圾综 该公司积极进行整改,现已 井污水排放超标 改,现已整改到位,运行正常, 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之相关内容)。 整改到位,运行正常,不存 处罚内容:罚款 2.2 万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后果。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元 处罚机关:天津市静海 2019 年 5 月 17 日,天津市静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 1、公司上述罚款金额适用的 区环境保护局 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认 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 二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 是前述法条中“二万元以上 处罚时间:2018/3/30 定天保爱华(天津)热力有限公 整改,已于
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受到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萧环处罚[2019]1号
x来源:上海交易所2019-03-25
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39 幢 16 层)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 二〇一九年十月 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9141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申请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请人”、“公司”、“发行人”或“首创股份”)已会同申请人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 师”)等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根据公 司的最新情况,相关各方对书面反馈意见回复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说明如 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与配股说明书的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本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 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反馈意见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问题回复的相关内容 宋体 对配股说明书的修订及补充披露 楷体 2 目 录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 4 问题一: ....................................................................................................................... 4 问题二: ..................................................................................................................... 28 问题三: ..................................................................................................................... 39 问题四: ..................................................................................................................... 44 问题五: ..................................................................................................................... 53 问题六: ..................................................................................................................... 66 问题七: ..................................................................................................................... 93 问题八: ..................................................................................................................... 97 第二部分 一般问题 ................................................................................................. 113 问题九: ................................................................................................................... 113 问题十: ................................................................................................................... 117 3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问题一: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多次行政处罚。请申请人 补充说明: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内控是否健全有效,行政处罚是否构成本次发行法律障碍。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及整改落实 情况 (一)涉及金额一万元以上行政处罚 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前的三十六个月内,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受到的一万元以上行政处罚均已取得相关处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上述行政处 罚、整改落实情况及取得的证明文件如下: 4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环保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第九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 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 2017 年 4 月 20 日,华容县环境 处罚机关:岳阳市环境 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 标。” 保护局出具《证明》,证明华容 1、公司罚款金额为应缴排污 保护局 停止对外排水,并加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 首创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 费的 3 倍,适用的是前述法 处罚时间:2016/11/8 强工艺调试和水质化 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 华容首创垃 司被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岳 条中的较低标准,相关处罚 处罚决定书:岳环支罚 验,严格控制各项污 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 圾综合处理 环支罚决字〔2016〕32 号《行政 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 1 决字〔2016〕32 号 否 染物指标,确保出水 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 有限责任公 处罚决定书》,随后华容首创垃 严重的情形; 处罚事由:外排废水需 达标排放,且积极缴 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司 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时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氧含量超标 纳罚款,整改措施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 定华容首创上述行政处罚不 处罚内容:罚款 5.25 位,未造成严重环境 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 未造成严重影响。兹证明,上述 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万元 污染后果。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 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 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机关:盐城市环境 2017 年 8 月 28 日,射阳县环保 政府未按协议约定提 1、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罚款 保护局 局出具《证明》,认定射阳县污 供排泥场地导致污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金额是应缴纳排污费的 3 倍 处罚时间:2016/11/30 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环境违 淤积。受到行政处罚 第九条(内容同上) 罚款,适用前述法条中的较 2 射阳污水 否 处罚决定书:盐环罚字 法行为,被盐城市环保局行政处 后,射阳污水再次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低标准,相关处罚依据未认 〔2016〕79 号 罚 41.66 万元【盐环罚字(2016) 急报告主管部门,县 款(内容同上) 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处罚事由:废水污染物 79 号】,该公司积极进行整改, 垃圾填埋场采取临时 形; 5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 并整改到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措施,立即接纳污水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染物排放标准 规行为。2019 年 1 月 12 日,盐 处理厂污泥,解决污 定射阳污水积极整改,并整 处罚内容:罚款 41.66 城市环境保护局向射阳污水下 泥无去处的难题。此 改到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万元 达《信用修复决定书》,因射阳 后,污水处理厂加班 规行为;履行处罚决定,整 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已经 加点脱泥,在较短时 改了环境违法行为,同意其 履行处罚决定,整改了环境违法 间内促使总磷达标。 信用修复。 行为,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其 信用修复。 1、公司【2016】16 号行政处 处罚机关:富顺县环境 公司发现问题后积极 罚的罚款金额为应缴排污费 保护局 2019 年 5 月 10 日,富顺县环境 整改,后期相继对除 的 2.25 倍,【2016】17 号行 处罚时间:2016/11/30 保护局出具《证明》,富顺首创 磷加药系统、滤池、 政处罚的罚款金额为应缴排 处罚决定书:川环法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水务有限公司在 2015 年发生环 消毒系统进行技改, 污费的 2.68 倍,适用的是前 富顺首创水 顺罚字【2016】16、17 第九条(内容同上) 3 境违法行为,2016 年 11 月被该 否 2016 年 11 月至今未 述法条中的较低标准,相关 务有限公司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局立案查处,2016 年 11 月作出 发生环保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 处罚事由:排放废水总 款(内容同上) 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 整改措施到位,未造 情节严重的情形; 磷指标超过标准 政处罚。 成严重环境污染后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处罚内容:罚款 5.25 果。 定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 万元、7.02 万元 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惠州市环境 2017 年 11 月 13 日,惠州市环境 被处罚后,惠州广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 1、公司前述两项行政处罚中 保护局 保护局惠城区分局出具《证明》, 立即启动技改工程进 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 罚款金额 10 万元和 65.2 万元 4 惠州广惠 否 处罚时间:2016/12/14 认定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分 行环保整改。因老厂 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 均非前述法条中“十万元以 处罚决定书:惠市环 别被该局做出的“惠市环(惠城) 无法满足新环保标 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 上一百万元以下”的最高标 6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惠城)罚〔2016〕336 罚(2016)336 号”、“惠市环 准,2017 年 3 月老厂 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 准,且公司不存在被责令停 号、337 号 (惠城)罚(2016)337 号”行 已停产并申请拆除。 求。” 业、关闭等上述处罚依据所 处罚事由:焚烧炉废气 政处罚决定,随后惠州广惠能源 2017 年 11 月惠州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 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处理后排放口废气超 有限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 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标排放 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影 经广东省发改委核准 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 定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立即改正违 响。兹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 迁建,目前已投入运 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 法行为,并罚款 10 万 成重大行政处罚。 行。老厂停产后,惠 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影响,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 元、65.2 万元 州广惠未再受到相关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 重大行政处罚。 部门的行政处罚,整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 改措施到位。 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三)通过逃避 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张家界仁和环保科技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有限公司缴纳罚款后 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 2017 年 9 月 6 日,张家界市环境 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种 处罚机关:张家界市环 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保护局出具《证明》,认定张家 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 境保护局 门进行环保验收,取 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 界市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 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 处罚时间:2017/5/17 得了张家界市环境保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张家界市仁 该局作出张环罚〔2017〕3 号《行 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公司 处罚决定书:张环罚 护局《关于对张家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 5 和环保科技 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张家界市 否 仅被处以 5 万元罚款,未被 〔2017〕3 号 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 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 3 个月,建设 有限公司 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时对 处以责令停业等情节严重的 处罚事由:生活垃圾填 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批该建设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 处罚; 埋场未进行环保验收 验收的意见》(张环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 造成严重影响。兹证明,上述行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 处罚内容:罚款 5 万元 验【2017】12 号), 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 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定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 整改措施到位,未造 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 行政处罚。 成严重环境污染后 产,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7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 营收及净利 序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 占比是否超 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 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号 罚的相关证明 过 5% 果。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 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 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磬安县环境 公司发现问题后积极 1、公司受到的上述处罚罚款 保护局 2017 年 8 月 28 日,磬安县环境 整改,将一期二期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金额较小,非顶格处罚,相 处罚时间:2017/6/5 保护局出具《证明》,认定磐安 滤排水管合并更改为 款(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 1 项华容首创垃圾综合处 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 处罚决定书:磐环罚字 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被该 300 口径的排水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之相关内容)。 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6 磐安公司 [2017]14 号 局作出磐环罚字[2017]14 号处 否 现已正常运行无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版) 2、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 处罚事由:砂滤池回流 罚决定,此后该公司积极进行整 溢,整改措施到位, 第九条(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 1 项华容首创垃圾综 该公司积极进行整改,现已 井污水排放超标 改,现已整改到位,运行正常, 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之相关内容)。 整改到位,运行正常,不存 处罚内容:罚款 2.2 万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后果。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元 处罚机关:天津市静海 2019 年 5 月 17 日,天津市静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 1、公司上述罚款金额适用的 区环境保护局 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认 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 二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 是前述法条中“二万元以上 处罚时间:2018/3/30 定天保爱华(天津)热力有限公 整改,已于
首创环境被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处罚
x来源:上海交易所2019-03-18
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39 幢 16 层)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保荐机构 二〇一九年八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9141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申请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请人”、“公司”、“发行人”或“首创股份”)已会同申请人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 师”)等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具体说 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与配股说明书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得 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反馈意见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问题回复的相关内容 宋体 对配股说明书的修订及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2 目 录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 4 问题一: ....................................................................................................................... 4 问题二: ..................................................................................................................... 24 问题三: ..................................................................................................................... 34 问题四: ..................................................................................................................... 38 问题五: ..................................................................................................................... 46 问题六: ..................................................................................................................... 56 问题七: ..................................................................................................................... 74 问题八: ..................................................................................................................... 78 第二部分 一般问题 ................................................................................................... 91 问题九: ..................................................................................................................... 91 问题十: ..................................................................................................................... 94 3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问题一: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多次行政处罚。请申请人 补充说明: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内控是否健全有效,行政处罚是否构成本次发行法律障碍。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及整改落实 情况 (一)涉及金额一万元以上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受到的一万元以上行政处罚均已 取得相关处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及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4 序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具体整改措施 号 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 环保行政处罚 1、2013 年 9 月 3 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安环罚字〔2013〕第 1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安阳首创排放废水中 COD、氨氮 3-4 月 多次超标,对安阳首创处以 700,260 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治理。 2、2013 年 9 月 29 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安环罚字[2013]第 19 安阳市政府拨付专项费用用于升级改造项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安阳首创排放废水中氨氮 4 月 24 日-6 月 目;2016 年 12 月,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改 18 日多次超标,对安阳首创处以 596,532 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治理。 造完成后,安阳首创严格监控进水水质, 2014 年 3 月 28 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关于对安环罚字[2013] 2017 年 3 月 22 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 及时调整工艺运行,合理投加药剂,污水 1 安阳首创 第 19 号罚款金额变更的通知》,罚款金额变更为 391,686 元。 明》,认定安阳首创以上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 处理设备设施合理稳定运行,确保出水水 3、2013 年 10 月 16 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安环罚字[2013]第 20 法违规行为。 质稳定达标排放。自此,安阳首创已按安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安阳首创排放废水中氨氮 6 月 19 日-8 月 阳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完成整改,未再受到 21 日多次超标,对安阳首创处以 966,004 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治理。 环保方面行政处罚。 4、2016 年 7 月 10 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安环罚字〔2016〕第 1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安阳首创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悬浮物超 标对安阳首创处以 446,472 元付款并责令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 行为。 受到处罚后,地方政府与仙居首创的整改 2017 年 11 月 15 日,仙居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 措施主要有: 明》,认定仙居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原仙居县中 1、由县财政拨付补助资金积极缴纳环保处 2014 年 8 月 18 日,仙居县环境保护局作出仙环罚字〔2014〕20 号《行 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 2014 年 8 月被该局做 罚罚款; 2 仙居首创 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处理出水超标排放对其作出罚款 49.5 万 出仙环罚字(2014)20 号行政处罚决定,该公 2、新建 6000 m调节池一座,应急处理高 元的处罚决定。 司能积极进行整改,并整改到位,没有造成重大 浓度废水; 环境污染事件。 3、要求政府部门严格控制污水厂进水浓 度,减少超标的高浓度污水进入对系统的 5 序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具体整改措施 号 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 冲击,园区所有医药化工企业污水排放管 道由原先地下管网改为架空明管,动力输 送至调节池,混合后再配送生活污水一起 进入污水厂; 4、在城区、化工园区污水管网各主要节点, 共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 14 套,时时监测 水质,分片管理,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查 找源头处理; 5、加大对企业排放污水预处理的管控。 综上,由于地方政府管控措施到位,仙居 首创已完成整改。2015 年 5 月至今,仙居 首创出水一直保持稳定达标排放,未再出 现过异常情况。 2017 年 8 月 28 日,磬安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 原一期砂滤反洗排水管口径为 100,事发后 在二期工程试运营期间,由于新建砂滤池反洗水直接接至一期反洗水 明》,认定磐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被该局 将一期二期砂滤排水管合并更改为 300 口 3 磐安公司 管上,一期排水管径过小导致排水泵跳闸,反洗水溢出,磐安县环境 作出磐环罚字[2017]14 号处罚决定,此后该公司 径的排水管,现已正常运行无外溢,整改 保护局作出磐环罚字[2017]14 号处罚决定,罚款 2.2 万元。 积极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到位,运行正常,不存 措施到位。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016 年 8 月 1 日,射阳县环境保护局对其出具射环罚字〔2016〕 1、2017 年 8 月 28 日,射阳县环保局出具《证 1、受到处罚后,射阳污水多次报告政府部 2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而对其作出罚款 明》,认定射阳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环境 门,请求加大监管,并在环保局推动下, 33 万元的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被该局行政处罚 于 2016 年 12 月份新上一企一管控制系统, 4 射阳污水 2、2016 年 11 月 30 日,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盐环罚字〔2016〕79 33 万元【射环罚字(2016)24 号】;于 2016 年 将 四 家 主 要 排 水 企 业 COD 值 控 制 在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污水处理设施废水超标排放而对其作出 11 月 14 日被盐城市环保局行政处罚 41.66 万元 500mg/l 以下,超过则自动关闭阀门,倒逼 罚款 41.66 万元的行政处罚。 【盐环罚字(2016)79 号】,该公司积极进行 企业规范运行,对稳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 6 序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具体整改措施 号 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 整改,并整改到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质作用明显。 2、2018 年 12 月 20 日,盐城市环保局在其官网 2、受到行政处罚后,射阳污水再次紧急报 公示,射阳污水已履行处罚决定,整改了环境违 告主管部门,经县政府批示,要求县垃圾 法行为,经射阳县开发区环保分局环境执法人员 填埋场采取临时措施,立即接纳污水处理 现场监察,该公司被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已整 厂污泥,解决了污泥无去处的难题。此后, 改,射阳县环保局对射阳县开发区环保分局检查 污水处理厂加班加点脱泥,立即新增 PAC 情况予以核查确认,盐城市环保局拟向射阳污水 加药装置,进一步去除 COD、TP、SS;新 下达《信用修复决定书》,特此公示。 上临时消毒装置,投加次氯酸钠,在较短 2019 年 1 月 12 日,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向射阳污 时间内促使总磷达标。 水下达《信用修复决定书》,因射阳县污水处理 经上述措施,射阳污水已按射阳县环保局、 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履行处罚决定,整改了环境违 盐城市环保局要求完成整改。 法行为,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其信用修复。 1、黄山市徽州区中昌水务有限公司向主管 和监管部门建议上游集中治污中心加强监 2017 年 4 月 14 日,黄山市徽州区环境保护局出 管,严格按照纳管标准排水; 2015 年 11 月 5 日,黄山市徽州区环境保护局作出徽环罚字[2015]3 具《证明》,认定黄山市徽州区中昌水务有限公 2、2015 年已满负荷运行,积极跟业主沟通, 黄山市徽州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日进水量波动较大、日均进水量超 司在 2015 年 7 月被该局做出徽环罚字[2015]3 号 加快二期扩建相关工作; 5 区中昌水务 出设计处理负荷及出水浓度超标,对其作出“查明出水超标原因,加 行政处罚决定,随后黄山市徽州区中昌水务有限 3、加强厂区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确保污染 有限公司 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罚款 162,528 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 物稳定达标排放。 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严重影响。 经上述措施,黄山市徽州区中昌水务有限 公司已按黄山市徽州区环保局要求完成整 改。 华容首创垃 2016 年 11 月 8 日,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岳环支罚决字〔2016〕32 2017 年 4 月 20 日,华容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 华容首创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发现 6 圾综合处理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外派废水需氧含量超标而对其作出 明》,证明华容首创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后立即停止对外排水,并加强工艺调 7 序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具体整改措施 号 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 有限责任公 罚款 5.25 万元的处罚。 被该局作出岳环支罚决字〔2016〕32 号《行政 试和水质化验,严格控制各项污染物指标, 司 处罚决定书》,随后华容首创垃圾综合处理有限 确保出水达标排放,且积极缴纳罚款,整 责任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 改措施到位,得到了环保局的高度认可。 造成严重影响。兹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 大行政处罚。 2018 年 6 月 14 日,上饶市环境保护局作出饶环罚〔2018〕1 号《行 2019 年 3 月 10 日,上饶市环境保护局信州分局 政处罚决定书》,因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站 出具《证明》,认定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 环保部门要求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 的厌氧池、氧化沟、氨吹脱塔等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渗滤液 限公司在 2018 年 6 月被该局做出 1 号行政处罚 限公司对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 上饶市风顺 处理站总排口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超标,违反《中华人民共 决定,随后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达到按新标准出水。目 7 生活垃圾处 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10 条和第 39 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时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影 前已完成整改,新渗滤液处理设施于 2019 理有限公司 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83 条第 2 款和《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 响。兹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年 6 月 30 日前达到按新标准出水的要求, 裁量权细化标准》处以罚款 60 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 正进行系统调试,整改措施到位。 防治法》第 83 条第 3 款和《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 处理有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化标准》处于罚款 50 万元,合计处以罚款 110 万元。 1、2014 年 8 月 4 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惠市环(惠城)罚〔2014〕 2017 年 11 月 13 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 86、8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季度常规 分局出具《证明》,认定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 被处罚后,惠州广惠立即启动技改工程进 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焚烧炉废气超标排放,对其分别责令立即改正违 分别被该局做出“惠市环(惠城)罚〔2014〕86 行环保整改。因老厂无法满足新环保标准, 法行为并罚款 2 万元、2 万元。 号”“惠市环(惠城)罚(2014)87 号“惠市环(惠 2017 年 3 月老厂已停产并申请拆除。2017 2、2015 年 9 月 21 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作出惠市环(惠 8 惠州广惠 城)罚(2015)100 号”“惠市环(惠城)罚(2015) 年 11 月惠州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广东 城)罚〔2015〕63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635 号”“惠市环(惠城)罚(2016)336 号“惠市 省发改委核准迁建,目前已投入启动试运 2015 年 6 月 20 日做出的对该公司经营的惠城区焚烧发电厂的监督性 环(惠城)罚(2016)337 号”行政处罚决定, 行。老厂停产后,惠州广惠未再受到相关 检查(二噁英类)监测报告显示废气超标排放,对其责令立即改正违 随后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 部门的行政处罚,整改措施到位。 法行为并罚款 2 万元。 罚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影响。 3、2016 年 12 月 14 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惠市环(惠城)罚〔2016〕 8 序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具体整改措施 号 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 33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出的 委托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 1#焚烧炉废气处理后排放口废气超标排放 而对其作出罚款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 4、2016 年 12 月 14 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惠市环(惠城)罚〔2016〕 33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2016 年 8 月 29 日作出的 2016 年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监督性抽测报告显示该公司 1#焚 烧炉、2#焚烧炉废气超标排放;2016 年 9 月 12 日作出的 2016 年生 活垃圾处理企业监督性抽测报告显示 3#焚烧炉废气超标排放而对其 作出罚款 65.2 万元的行政处罚。 (1)2015 年 12 月 8 日,安阳县环境保护局作出安环罚字安县环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