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指标 (2024年一季报)◆ |
每股收益(元) :0.7800 |
目前流通(万股) :37472.80 |
每股净资产(元) :18.0610 |
总 股 本(万股) :42392.13 |
每股公积金(元) :8.2050 |
营业收入(万元) :113114.66 |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8.5932 |
营收同比(%) :11.1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1.0147i |
净利润(万元) :33187.85 |
净利率(%) :29.82 |
净利润同比(%) :126.85 |
毛利率(%) :37.71 |
净资产收益率(%) :4.43 |
◆上期主要指标◆ | ◇2023末期◇ |
每股收益(元) :2.4700 |
扣非每股收益(元) :2.3967 |
每股净资产(元) :17.2817 |
扣非净利润(万元) :101599.91 |
每股公积金(元) :8.2090 |
营收同比(%) :2.94 |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7.8103 |
净利润同比(%) :13.45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4.6574 |
净资产收益率(%) :18.72 |
毛利率(%) :47.46 |
净利率(%) :40.41 |
◆ 公司概要 ◆
◆控盘情况◆
2024-03-31 | 2023-12-31 | 2023-09-30 | 2023-06-30 | |
股东人数 (户) | 20146 | 22308 | 26198 | 30728 |
人均持流通股(股) | 18670.1 | 16860.7 | 14357.1 | 12240.6 |
人均持流通股 (去十大流通股东) | 9001.6 | 8104.5 | 6822.2 | 5890.0 |
点评: |
2024年一季报披露,前十大股东持有24266.44万股,较上期减少54.21万股,占总股本比57.24%,主力控盘强度较高。 截止2024年一季报合计12家机构,持有1552.81万股,占流通股比4.13%;其中9家公募基金,合计持有712.74万股,占流通股比1.89%。 股东户数20146户,上期为22308户,变动幅度为-9.6916% |
◆概念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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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市天然气领军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天然气的输配、销售、入户安装以及煤层气开采业务。目前,公司城市燃气业务的经营区域在新疆省内,煤层气开采销售业务的经营区域在山西省及周边区域。公司最早从2000年开始在新疆从事城市燃气投资、运营和管理,已取得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和高新区(新市区)、阜康市、五家渠市、库车市、焉耆县、博湖县及和硕县等八个市(区、县)天然气市场的长期经营权。2018年,公司成功要约收购了亚美能源后,取得了上游煤层气资源的开发运营,实现从区域性向全国性的重大转变。四年来,公司依托自有气源优势,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凭借先进的煤层气开采技术不断增储上产,实现了煤层气量价齐升的良好局面。新疆城燃板块与中石油昆仑燃气战略合作后,在维护特许经营权完整、有效保障气源、多措并举推价顺价、共同拓展终端优质市场和客户,避免区域内重复投资建设等方面不断深化合作,充分保障了股东权益。
更新时间:2024-06-23 21:47:09
更新时间:2024-06-23 21:47:09
【拟收购中能控股及共创投控控制权】2024年6月,根据2008年12月中国年代与中国石油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塔里木盆地喀什北区块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合同》(含补充及修订协议),中国年代作为合同者对喀什北区块实施油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作业。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进而享有中国年代对喀什北项目的投资及勘探开发生产的石油合约权益;此次上游常规油气勘探开发项目的投资布局,是实现公司国际领先的综合能源供应商战略目标,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的重要举措。本次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8.51亿元。
更新时间:2024-06-23 21:47:07
更新时间:2024-06-23 21:47:07
【拟1.5亿元收购柏龙100%股权】2024年5月,公司拟通过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佳鹰以1.63亿港元(折合人民币1.5亿元)现金对价收购王国巨持有的柏龙100%股权。鉴于柏龙持有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中能控股9.7亿股股份,约占中能控股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0.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中能控股10.2%已发行股份。中能控股主要在新疆境内从事石油天然气的开发、生产及销售。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持续丰富和完善产业链,增强公司清洁能源勘探开发业务的实力。
更新时间:2024-05-07 10:40:05
更新时间:2024-05-07 10:40:05
【拟27.04亿港元私有化收购亚美能源少数股权】2023年2月,公司通过全资孙公司香港利明作为本次交易的要约人,提请亚美能源董事会在满足先决条件的前提下向计划股东提出私有化亚美能源的建议,其中涉及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亚美能源,计划股东将获得香港利明支付的现金1.85港元/股作为私有化对价。协议安排完成后,亚美能源将成为香港利明的全资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本次交易标的为亚美能源除香港利明以外的全部股东所持亚美能源43.05%的已发行股份,合计为1,461,611,946股已发行股份,本次交易总价约为2,703,982,100.10港元。
更新时间:2023-03-15 13:54:27
更新时间:2023-03-15 13:54:27
【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公司在新疆八个人口稠密市(区、县)拥有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经过多年运营逐渐形成管网覆盖区域广、规模大的特点。通过积极开发市场潜能,持续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区域内燃气业务发展蒸蒸日上,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公司煤层气业务依托成熟的管网体系,辐射到中原等经济发达市场和优质客户,区位优势明显。
更新时间:2023-03-15 13:54:20
更新时间:2023-03-15 13: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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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个股历史成交回报数据
◆成交回报(单位:万元)◆
交易日期:2022-02-24 披露原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证券
当日成交量(万手):58.67 当日成交额(万元):166571.05 成交回报净买入额(万元):-1912.84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 卖出金额(万元) |
---|---|---|
沪股通专用 | 7306.47 | 8508.93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5276.05 | 3294.66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4435.39 | 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4244.00 | 4932.72 |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4105.18 | 4066.38 |
买入总计: 25367.09 万元 |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 卖出金额(万元) |
---|---|---|
沪股通专用 | 7306.47 | 8508.9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梅湾街证券营业部 | 0 | 6477.2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4244.00 | 4932.72 |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4105.18 | 4066.38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5276.05 | 3294.66 |
卖出总计: 27279.93 万元 |
◆董秘爆料◆
最新指标说明
最新指标以上市公司的最新数据为准,单位:以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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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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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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