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 融资买入额(万元) | 融券余量(万股) | 融劵余额(万元) | 融券卖出量(万股) |
---|---|---|---|---|---|
2024-12-20 | 18851.82 | 930.61 | 0 | 0 | 0 |
2024-12-19 | 18751.07 | 710.99 | 0 | 0 | 0 |
2024-12-18 | 19046.96 | 1172.39 | 0 | 0 | 0 |
2024-12-17 | 19627.16 | 1609.22 | 0 | 0 | 0 |
2024-12-16 | 20429.31 | 1080.03 | 0 | 0 | 0 |
2024-12-13 | 20457.15 | 1542.51 | 0 | 0 | 0 |
2024-12-12 | 21911.22 | 2666.81 | 0 | 0 | 0 |
2024-12-11 | 21252.64 | 2572.00 | 0 | 0 | 0 |
2024-12-10 | 21385.60 | 5252.22 | 0 | 0 | 0 |
2024-12-09 | 21281.57 | 5091.23 | 0 | 0 | 0 |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 收盘价 | 涨跌幅 | 限售股 (万股) |
非限售股 (万股) |
可出借股份 (万股) |
出借余量 (万股) |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
---|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 序号 | 机构类型 | 持股家数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流通股(%) |
---|---|---|---|---|---|
2024-09-30 | 1 | 其他 | 3 | 13845.30 | 26.544 |
2 | 上市公司 | 1 | 340.18 | 0.652 | |
2024-06-30 | 1 | 其他 | 3 | 13845.30 | 26.544 |
2 | 基金 | 12 | 50.19 | 0.096 | |
2024-03-31 | 1 | 其他 | 2 | 13845.30 | 26.544 |
2 | QFII | 1 | 271.17 | 0.520 | |
3 | 基金 | 1 | 185.11 | 0.355 | |
2023-12-31 | 1 | 其他 | 3 | 13846.12 | 26.545 |
2 | 基金 | 14 | 217.04 | 0.416 | |
3 | 上市公司 | 1 | 177.52 | 0.340 | |
2023-09-30 | 1 | 其他 | 3 | 14026.10 | 26.891 |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仓金额(万元) | 占流通股(%) |
---|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 价格(元) | 当日收盘 | 溢价率 | 成交量(万股) | 成交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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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1 | 11.87 | 12.76 | -6.97 | 1200.00 | 14244.00 |
买方: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武宁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 | |||||
20150514 | 12.31 | 13.24 | -7.02 | 500.00 | 6155.00 |
买方: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上海淮海中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 | |||||
20150514 | 12.31 | 13.24 | -7.02 | 160.00 | 1969.60 |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建设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 | |||||
20150514 | 12.31 | 13.24 | -7.02 | 220.00 | 2708.20 |
买方: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上海淮海中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 | |||||
20150514 | 12.31 | 13.24 | -7.02 | 320.00 | 3939.20 |
买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 | |||||
20120523 | 10.88 | 11.03 | -1.36 | 400.00 | 4352.00 |
买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义安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义安南路证券营业部 |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 2023-11-23 | 处罚类型 | 处罚决定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
标题 | 六国化工:关于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
发文单位 | 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 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处罚对象 |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 | 2023-04-29 | 处罚类型 | 处罚决定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
标题 | 湖北六国受到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商梁市监罚字〔2021〕89号) | ||||
发文单位 | 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处罚对象 | 湖北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 | 2023-04-29 | 处罚类型 | 处罚决定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
标题 | 六国化工受到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铜市监罚字〔2021〕4号) | ||||
发文单位 |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处罚对象 |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 | 2023-04-29 | 处罚类型 | 处罚决定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
标题 | 湖北六国受到当阳市应急管理局处罚((当)应急罚〔2020〕15号) | ||||
发文单位 | 当阳市应急管理局 | 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处罚对象 | 湖北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 | 2021-11-25 | 处罚类型 | 处罚决定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
标题 |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
发文单位 |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 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处罚对象 | 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
六国化工:关于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x来源:上海交易所2023-11-23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股票代码: 600470 公告编号: 2023-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8月15日,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氮肥 厂(车间)渣水工段灰水槽的维修作业过程中,外协单位操作人员发生安 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体事实详见《关于外协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公告号: 2023-043) 。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收到了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铜)应急罚﹝ 2023﹞ 危-4, 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违法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现场安全管理不力,职工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临时性检修和特殊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 对承包商 管理不力,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等规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拟对本公司做出罚款柒拾 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整改情况 (一)公司已协助外协单位妥善处理好受害者家属的各项善后安抚工 作。(二)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事故现场警示教育,让全体员工认识到事故 对企业、家庭及个人的伤害,认识到违章造成的惨痛后果。 (三)积极进行安全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通过邀请国家级安全技 术团队围绕“安全基础、总图设计、消防应急、特殊作业、运行管理、工 艺安全、设备安全、储运安全、电气安全、仪表安全”等方位内容开展全 覆盖安全审计,并结合存在问题项按“定时限、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 施、定现场应急处置、定资金投入、定验收责任人”落实整改闭环。 (四)制定详实的生产装置复开车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方式确 保过程风险受控。 2023年10月8日,公司收到铜陵横港化工园区管理处《关 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氮肥厂复开车请示的批复》(横政﹝ 2023﹞ 17号),同意氮肥厂复开车,氮肥厂按照要求于2023年10月8日开始平稳有 序恢复生产(详见《关于公司氮肥厂(车间)装置复开车的公告》 ,公告 号: 2023-051)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安全事故停工停产共计22天(不包含年度例行停车检修时间), 停工停产时间较短,仅占该装置年度实际生产天数( 330天)的6.67%,本 次事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影响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谨记此次事故教训,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 关法规规定。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 积极落实相关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湖北六国受到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商梁市监罚字〔2021〕89号)
x来源:上海交易所2023-04-29
湖北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六国受到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商梁市监罚字〔2021〕89号);违法行为:因湖北六国未取得美国嘉吉公司的授权,在其生产的磷酸二铵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注“美国嘉吉”,对消费进行欺骗和误导,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处罚结果:罚款100万元
六国化工受到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铜市监罚字〔2021〕4号)
x来源:上海交易所2023-04-29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六国化工受到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铜市监罚字〔2021〕4号);违法行为:生产不合格微生物菌剂;处罚结果: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罚款40,8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湖北六国受到当阳市应急管理局处罚((当)应急罚〔2020〕15号)
x来源:上海交易所2023-04-29
湖北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六国受到当阳市应急管理局处罚((当)应急罚〔2020〕15号);违法行为:2019年12月31日,当阳市广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承接湖北六国磷酸一铵车间稀磷酸储槽结垢物(磷石膏)清理工程作业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本起事故中,湖北六国违法将设备检修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对承包商施工中的统一安全协调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处罚结果:罚款35万元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x来源:上海交易所2021-11-25
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1-063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 公司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化工”)于近日收到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颍环罚 〔2021〕49 号),主要情况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国泰化工在生产硫酸钾过 程中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喷淋装置未开启,聚铝干燥车间停运喷淋 塔;锅炉细灰储存罐粉尘无组织排放特别严重;危废仓库未按要求 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污水处理厂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未收集处 理有机废气;燃煤仓库密闭不严,上料口未安装粉尘收集设施,上 料传送带也未按要求安装防尘罩;聚铝车间压滤集气罩设置不规 范,安装过高,不能有效收集废气。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 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 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第四十八 条第一款“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 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 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国泰化工改正违法行为,处伍 拾伍万玖仟捌佰元的罚款。 二、整改措施 1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到国泰化工检查后,针对检查指出 的问题,国泰化工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 整改方案,部署落实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时,国泰化工正在进行设备检修,环保设施未及时开 启。检查指出问题后,国泰化工立即恢复碱洗系统,目前相关设施 运行正常;经国泰化工内部自查,聚铝干燥车间喷淋塔一直与生产 装置同开同停,检查期间运行正常,没有停止运行,检查时发现的 停运设施不是聚铝干燥车间喷淋塔,该设施不属于环评及验收报告 规定的环保处理设施,已于 9 月 16 日彻底拆除;检查时由于细灰 储存罐布袋除尘设施中一只脉冲阀片破损,致使布袋反吹空气漏入 细灰储存罐,问题发现后,国泰化工立即更换脉冲阀膜片,现场复 核时已恢复正常;危废库废气负压收集后的二级活性炭吸附改造工 程已于 9 月 19 日施工完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污水处理站加盖废气 收集处理系统已于 2021 年 11 月 7 日建成,目前运行正常;上料口 顶部已加装集尘罩,引入布袋除尘器。上料传送带已加装半圆形防 护罩密封,防止粉尘飘散;已按要求在集气罩下加装集密软封,确 保负压废气全部收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及国泰化工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目前公司及国泰化工生产经营正常。后续公司将加强环保法律法规 的学习,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加强环保设施监控,确保环保设施与 主要设备同时开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环保事件。 公司及子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切实 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